招标
宁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金额
87685.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60cc970-9594-403d-b53a-5bd760900ed3
预算金额87685.6万元
招标公司宁洱木森林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冬贤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8121318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0
公告正文
宁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宁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1.31% 贷款 78.69%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有林改培、天然林抚育、林下经济、支撑体系建设几项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总规模6.10万亩。现有林改培2.60万亩,包括短期轮伐用材林2.4万亩,中长期用材林0.2万亩。碳汇开发工程3.50万亩。林下经济包括滇黄精1000亩,滇重楼600亩,白及1000亩,茯苓500亩。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包括苗圃基地、林区道路、林业产业道路及道路绿化工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智慧林业信息系统、建设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6-17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0879-3232174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17 日18:00至2024年 6 月 24 日23:59,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普洱市”找到所投项目标段进行投标,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宁洱木森林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马冬贤 |
办公电话: | 182140758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建伟 |
办公电话: | 0871-65531676 | 移动电话: | 15812131879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400265001001 |
标段名称: | 宁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6-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7-10 08:3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宁洱)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7685.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为负责宁洱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运营和移交等工作的社会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 (1)投融资部分: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等相关工作,包括所需项目资本金的投入和向金融机构进行债务性融资。 (2)工程总承包部分: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其中: ①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编制、采伐作业设计等),确保成果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配合完成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②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作业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换)工作。 (3)运营部分:完成本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并在招标人的配合下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档案管理等。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社会投资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因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出资比例等;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事宜;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若为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任务分工进行资质的认定: (1)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 投标人应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负责运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运营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等);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3)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注:①上述主要人员均应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证明材料即可);②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投融资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可累加)应具有不低于8.8亿元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自行承诺)。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 (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7-10 08: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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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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