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竞价公告
金额
3.4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PTXECG2306050002)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306050002
项目名称: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34,3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
服务范围: 中标方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其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报发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本项目设计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关于项目设计会审或进展检查等会议; 3、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重点审查设计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等; 4、审查本项目承 建单位提交的本项目进度计划,核查本项目承建单位对本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5、检查本项目承建单位的试验室; 6、检验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承建单位的设计不合理的,要求本项目承建单位整改并报采购人; 7、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8、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本项目进度调 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9、监督运营服务(若有)执行成果,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拓展、业务运营、风控运 营、业务保障等; 10、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监理报告; 11、协助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本项目全部的资料给采购人止。
服务标准及要求: 按照相关行业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理服务。1、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等要求进行认定,并享有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中标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团队成员前,须事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采购人发现中标方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有严重过失行为、有违法不能履行职责行为、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或与第三方 (除发标单位、中标方以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当事人)串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监理人员,中标方在7个工作日内不予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或项目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与第三方(除采购人、中标方以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提交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等。 5、 采购人与中标方签定本合同后,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中标方免费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服务基本内容: 项目监理全过程 。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监理合同总额的50%。 2、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且移交本项目全部的资料给采购人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监理合同总额的50%。(投标人发起投标即默认上述付款均需在相关资金到位后)
详见附件: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 (三)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文件。 (五)投标人的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六)委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其他主要成员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和名单,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团队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驻场监理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为准,需含电子印章)。(七)提供7*8小时驻场监理服务,我司将严格对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驻点考勤或抽查,每缺勤一次扣款3000-5000元,不限封顶。(八)、报价函。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成一份PDF文件上传。(九)投标人发起投标行为,即视为同意采购人提出的相应条款。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343.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人:
林建津
联系电话: 18650169666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PTXECG2306050002) 采购项目已具备 竞价 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ptszyc.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TXECG2306050002
项目名称: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
采购方式: 竞价
预算金额: 34,300.00 (元)
三、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莆田市田长制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监理
服务范围: 中标方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其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报发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本项目设计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关于项目设计会审或进展检查等会议; 3、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重点审查设计的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等; 4、审查本项目承 建单位提交的本项目进度计划,核查本项目承建单位对本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5、检查本项目承建单位的试验室; 6、检验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承建单位的设计不合理的,要求本项目承建单位整改并报采购人; 7、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8、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本项目进度调 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9、监督运营服务(若有)执行成果,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拓展、业务运营、风控运 营、业务保障等; 10、审查本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监理报告; 11、协助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移交本项目全部的资料给采购人止。
服务标准及要求: 按照相关行业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理服务。1、采购人有权对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等要求进行认定,并享有对项目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中标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团队成员前,须事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采购人发现中标方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有严重过失行为、有违法不能履行职责行为、涉嫌犯罪的、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或与第三方 (除发标单位、中标方以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当事人)串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监理人员,中标方在7个工作日内不予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或项目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与第三方(除采购人、中标方以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当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提交监理工作周报、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等。 5、 采购人与中标方签定本合同后,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中标方免费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服务基本内容: 项目监理全过程 。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监理合同总额的50%。 2、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且移交本项目全部的资料给采购人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监理合同总额的50%。(投标人发起投标即默认上述付款均需在相关资金到位后)
详见附件: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 (三)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文件。 (五)投标人的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六)委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其他主要成员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和名单,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团队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驻场监理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为准,需含电子印章)。(七)提供7*8小时驻场监理服务,我司将严格对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驻点考勤或抽查,每缺勤一次扣款3000-5000元,不限封顶。(八)、报价函。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成一份PDF文件上传。(九)投标人发起投标行为,即视为同意采购人提出的相应条款。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七、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b.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343.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ptszyc.com/)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人:
林建津
联系电话: 18650169666
2、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https://www.ptszyc.com/
咨询电话: 400-1516-87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