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招标公告
金额
634.5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7-00842
预算金额634.5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451-553377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M-ZBCG-FW-202407-0084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三分部爆破服务(二批)。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伊春市金林区苔青街道,止于伊绥高速 K165+200处,路线全长62.44公里。A4合同段包含长隧道2727米/2座,其中东升隧道位伊春青山村西北方向 1.1km。隧道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隧道分左右两幅,隧道间距 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隧道轴线整体走向近于东南-西北方向。
2.5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实施爆破和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2.6服务内容:隧道施工环境下石方爆破:
(1)指定范围内的土石方爆破施工;
(2)招标人提供的洞身爆破作业面; 
(3)爆破后土碴、石方挖运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4)爆破暂定量为:11.7504万立方米,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爆破量为准;
(5)最大一次爆破量:209.16立方米;
(6)爆破段岩石等级为Ⅲ、Ⅳ、Ⅴ级;
(7)未能完成的爆破任务由中标人负责,后续处理达到招标人要求。
工作内容为:布孔、装药、电子电雷管连接、填塞、引爆及爆后检查等。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爆破专项施工方案、办理爆破作业审批手续、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商爆破的一切事宜、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和剩余爆破器材销毁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345,216元人民币。
2.9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2.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止。
2.11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执行等。
2.12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具备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爆破作业许可资质(从业范围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安全监理);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爆破量10万立方米及以上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1.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
3.1.4爆破作业人员: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为本项目合理配备爆破人员、安全员、保管员,且以上人员不得兼职。
3.2信誉要求:
①近3年内(2021年7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0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3时3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8.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       话:176705677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5337711/88100153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效能管理事业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电       话:0451-511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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