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法人: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地址: 合肥市
立项批文名称: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哈尔滨路-繁华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1-27

公告正文
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哈尔滨路-繁华大道)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油坊路(裕溪路- 滨河路、哈尔滨路- 繁华大道)工程立项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3]382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质量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0261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02618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米,全长约2043米,北起裕溪路,南至滨河路,实施宽度60米(含两侧各10米绿线);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管廊、桥梁、供水、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监控等。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3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及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暂定工期约5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起始点北起裕溪路,南至滨河路,全长约2043米,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米。招标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管廊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含电源报装)、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的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检测(含绿化土壤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涵盖施工图纸相对应的工程检测工作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招标项目预算:260万元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2)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桥梁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3)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00:00至2023年12月1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17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262212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7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7251459075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782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41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1-27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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