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sl202411002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15195168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竞成150611899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区白驹镇境内
(3)项目编号:DFSL202411002
(4)工程规模:约79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区财政+镇财政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分1个标段,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相关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诚信库中。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含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本项目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严格实行在场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考核奖惩措施;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15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详细考核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8、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 楼大厅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 0515-69083424)。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 CA 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无废标情形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三)清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清标。如出现缺项、改变工程量项目名称或单位或数量、单价或总价计算错误等重大偏差情形的,清标不予通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100分)
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0%≤下浮率≤10%)。
方法:
1、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55%、65%、7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K2 的取值为95%。Q2、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 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本工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有关系数值。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1名合格的投标人。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 04 日09 时00分。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68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轩大厦4楼405室
联系人:沈竞成 联系电话:15061189907
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区白驹镇境内
(3)项目编号:DFSL202411002
(4)工程规模:约79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区财政+镇财政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分1个标段,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估算额 |
1 |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 |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双龙河生态河道提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79万元 |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a、项目负责人如为满足“(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条款的,须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且同时提交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经理撤出该项目的确认书。相关材料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诚信库中。
b、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7月(含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本项目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严格实行在场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应考核奖惩措施;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15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详细考核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6、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盐城(http://credit.yancheng.gov.cn/)”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8、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 楼大厅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 0515-69083424)。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用 CA 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无废标情形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
信誉 | |
项目负责人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其他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二)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并不超过最高限价 |
其它 | 不同投标文件间不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1.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款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款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1款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款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规定 |
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 |
(三)清标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清标。如出现缺项、改变工程量项目名称或单位或数量、单价或总价计算错误等重大偏差情形的,清标不予通过。
(四)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100分)
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0%≤下浮率≤10%)。
方法:
1、以参与A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55%、65%、7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K2 的取值为95%。Q2、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 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抽签确定排序。
本工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有关系数值。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1名合格的投标人。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 开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及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 04 日09 时00分。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687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轩大厦4楼405室
联系人:沈竞成 联系电话:1506118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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