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输变电工程三十四标段防火封堵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 伏发电输变电工程三十四标段防火封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输变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5240009)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一二四团、一二七团
3.工程规模:新建110千伏升压站3座,其中124团地块一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4团地块二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7团地块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2*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84.9千米,其中124团220千伏光伏升压站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千米;124团地块一光伏输电线路5.2千米,127团地块光伏输电线路40.5千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具有同等设备一项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3.1—3.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安全事故;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3.6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07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49.119.98.29/TPFront/)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49.119.98.29/TPFront/)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伏发电输变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5240009)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1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一二四团、一二七团
3.工程规模:新建110千伏升压站3座,其中124团地块一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4团地块二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90兆伏安;127团地块110千伏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2*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84.9千米,其中124团220千伏光伏升压站配套110千伏输电线路39.2千米;124团地块一光伏输电线路5.2千米,127团地块光伏输电线路40.5千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7004005240009006002 | 锦龙电力集团所属煤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24团127团34万千瓦光 伏发电输变电工程三十四标段防火封堵 | 三十四标段防火封堵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具有同等设备一项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3.4若为代理商除提供3.1—3.3款所需证明外,应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安全事故;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3.6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6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6月07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49.119.98.29/TPFront/)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49.119.98.29/TPFront/)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胡杨河市迎宾苑南区12栋131 | ||||||
联 系 人: | 李睿 | 联 系 人: | 刘奕军 | |||||
电 话: | 0992-3218389 | 电 话: | 13999102070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