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油气运行中心强检计量器具送检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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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喀什油气运行中心强检计量器具送检 | ||||||||||||||||||||||||||||||||||||
项目编号 | 2018-0232025-TLMYT-001207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为保障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合法使用,喀什油气运行中心将对所属站场、阀室内的强检计量器具送至具有国家认可的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1、需送检的强检计量器具如下: (1)在线智能旋进漩涡流量计92台(2台DN20、23台DN25、4台DN32、28台DN50、24台DN80、9台DN100、2台DN150),即将投用或备用智能旋进漩涡流量计36台(1台DN20、10台DN25、2台DN32、10台DN50、5台DN80、4台DN100、4台DN150)。 (2)DN25气体涡轮流量计1台。 (3)在线气体超声波流量计9台(2台DN50、3台DN150、4台DN200)、即将投用气体超声波流量计10台(3台DN50、3台DN80、4台DN100)。 (4)31台流量计算机,60只压力变送器(含20只差压变送器),40只温度变送器,80块孔板。 2、送检服务工作内容、要求和说明: (1)送检主要工作内容:①依据计量器具检定时间分批次送检各站场、阀室内的超声波流量计;②依据计量器具检定时间送检各站场、阀室内的旋进漩涡流量计、气体涡轮流量计、变送器、孔板;③向喀什油气运行中心递交检定证书。 (2)强检计量器具送检工作实行包干制,即现场拆卸、装箱、来回运输、陪检、现场回装并提交检定证书等整体工作由中标方全部完成,或中标方将甲方指定的检定机构的检定人员,请至现场完成以上检定工作量,则视为完成送检工作,甲方只负责监督执行。 (3)将公称压力10MPa及以上的超声波流量计送至昌吉或南京大计量站检定(两个分别报价),将公称压力10MPa以下的超声波流量计送至成都大计量站检定。将智能旋进漩涡、气体涡轮流量计、流量计算机及孔板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院检定;将温度、压力、差压变送器可送至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强制检定授权证书的单位进行检定。 (4)送检完成后,要求反馈检定情况,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出明细并进行原因说明和提出详细可行的处理意见。 (5)根据不同计量器具类型、规格和送检地点报单价,再根据上述计量器具总数报总价,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6)计划工期1年。投标方如若中标必须保证在我方计划启动日期前满足开工条件且能够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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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等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取得地州级计量建标考核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合格有效;分公司投标必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经济责任担保书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原件,以及总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出具的业务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原件(独立法人企业不提供)。 4、本项目的送检服务人员满应具备以下能力:①熟悉计量检定工作流程等,能够科学合理安排送检各个环节工作;具备较强的协调与沟通能力;②曾从事计量检定工作并组织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 5、投标人信誉:①投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开标当天前已经移除的除外),请提供系统查询截图;③投标单位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4-26 10: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4-27 1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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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 时至00时,下午19 时至30 时,在新疆喀什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职工培训中心122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5-18 10: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喀什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招标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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