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2BFFHZ00069 二、项目名称:合肥学院2021年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创新中心(1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A区2栋3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伍万元整(大写)(¥11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疏祥林,吴健,吕同斌,戴宗友,李尚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学院2021年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创新中心(1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学院 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551-62158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逸 电话:0551-66223255,6622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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