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曙辉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晨186991092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万元,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高大平仓17.5万吨,新建筒仓2.5万吨,仓容总计20万吨,配套建设相关
配套附属设施设备;总建筑面积:32379.31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
标人资格条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
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3)
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5)财务要
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3.参加
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
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05日10时30分到2023年07月11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2023年07月05凵至2023年07月11凵(法定公休凵、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持(1)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至博乐市
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11 时 00分
递交方式: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博市发改备(202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日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日的勘
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博乐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境粮食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勘察
2.1.2建设地点为:博乐市
2.1.3建设规模为:新建高大平仓17.5万吨,新建筒仓2.5万吨,仓容总计20万吨,配套
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总建筑面积:32379.31m'。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详勘报告,并通过审查;
设计阶段配合:从所承担勘察开始进入设计阶段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施工阶段配合:从所承担勘察开始进入施工阶段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
2.4总投资:25000万元。
2.5服务费概算: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
有效。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注
册。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
违约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巴/坏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至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
春天小区39-4号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问为2023年07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博乐市
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共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
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
联系人:王曙辉
电 话:156990966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太湖春天小区39-4号
联系人: 胡晨、宋志玲
电 话: 18699109297
电子邮件: 842513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胡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么
冖/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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