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舟山某部空余房地产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询价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舟山某部空余房地产拆除项目,项目业主为舟山某部,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舟山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总投资为90713.00元。
(2)工程建设地点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8月31日止(工作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标书由招标人提供,不收取费用。
(3)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缺失视同未报名成功。
(4)领取方式及地址:投标人携带将报名资料到舟山市定海区定沈路335号领取询价文件。
6、公告期限: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9月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舟山新城定沈路335号二楼会议室。
8.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某部
办公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33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13656829075
监督人: 武先生 1580581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