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0
金额
3443.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99756446
预算金额344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024-843133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俏024-25290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12个小区内(锦龙、凌云家园、世博家园、榆林新园、观泉佳园、万城小区、荣安新园、榆林大街安置房、大观苑三期、工商局、水润年华、钟表小区)
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10099756446
资金来源
区(县)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551.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对12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智能远程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泵更新共计65台,更新薄壁不锈钢管1300米,水箱更新12个,智能远程监控系统12套,躺/立杠(薄壁不锈钢,含恢复)40560米。
标段(包)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社会自维二次供水泵站(第一批)改造项目EPC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9975644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12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智能远程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泵更新共计65台,更新薄壁不锈钢管1300米,水箱更新12个,智能远程监控系统12套,躺/立杠(薄壁不锈钢,含恢复)40560米。
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2-12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6-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标段(包)估算价
3443.52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等相关内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单位。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08 09:00至2024-11-14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29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11-29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各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3)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EPC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5)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不在公布期内。
监督部门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尹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4327339
招标人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
联系人
程先生
电话
024-84313329
邮箱
4603377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人
任俏
电话
024-25290088
邮箱
lnjyxm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任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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