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达州市通川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达州市通川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达州市通川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政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区发改审函[202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政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朱仙社区 7组
2.3 项目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 3000 平方米,本项目按照一类福利院建设规模设计建设,新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划床位 100张,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入站登记、生活、教育、文体活动医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和停车场: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供配电、弱电等系统及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生活活动设施、办公设备、医务器具、专用业务车等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一人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工程管理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任职文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公示网页截图、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网页截图);3、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提供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网页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无不良行为记录;2、所配备人员证书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3、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4、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09日14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09日14时00分至 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姝
电 话: 0818-7232287
传 真:
2023年06月09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政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区发改审函[202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达州市通川区发展和政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朱仙社区 7组
2.3 项目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 3000 平方米,本项目按照一类福利院建设规模设计建设,新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划床位 100张,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入站登记、生活、教育、文体活动医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道路、绿地、室外活动场和停车场:给排水、暖通空调、建筑供配电、弱电等系统及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生活活动设施、办公设备、医务器具、专用业务车等设施设备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和专职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一人同时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工程管理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和招投标代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任职文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称公示网页截图、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网页截图);3、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提供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网页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无不良行为记录;2、所配备人员证书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3、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截图);4、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6月09日14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6月09日14时00分至 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姝
电 话: 0818-7232287
传 真:
2023年06月09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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