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45.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3-69
预算金额645.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浩
招标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370-5019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3-69
2、项目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459,600.00元
最高限价:6459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外业剖面样品采集 756000 756000
2 2 内业检测化验 5145000 5145000
3 3 成果汇交(含样品库建设) 558600 558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第一标段:外业剖面样品采集(控制价:756000元);
第二标段:内业检测化验(控制价:5145000元);
第三标段:成果汇交(含样品库建设)(控制价: 5586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承接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一、二、三标段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任意一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 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的先后顺序中一个标段。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需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技术专家至少1名(提供专家证书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技术领队2名以上(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第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要求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土壤检测化验机构须在国务院或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土壤样品检测人员至少2名须经国家、省级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第三标段:供应商需提供具备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处理和成果汇交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 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东段72号
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13949937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科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交易二科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1394993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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