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两网一线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55.6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310号
预算金额55.6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873960277
公告正文

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两网一线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310号-1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崀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两网一线建设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两网一线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3310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两网一线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563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060206-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湖南崀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两网一线 1 5563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16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新宁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办公地点
方式:
四、付款
1、乙方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场后,并完成项目工程量的30%时预付合同价款的40%,待省财政决算评审后,凭税务发票按相关手续办理付至财政决算评审合同价款的95%,余下5%待系统正常运行后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质保金5%由乙方存入财政相关账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11-13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11月1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842980688 电 话:1887396027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舜皇大道 2009-9#宗地第 11#1-5 号地 102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
帐 号:81000025954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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