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已经
乐陵市水利局以“
乐水字〔2023〕100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水库1座。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跟踪审计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造价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 4.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3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5.4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5跟踪审计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3-16 08:30:00~2024-03-21 08: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4-03-15 16:38:3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已经
乐陵市水利局以“
乐水字〔2023〕100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水库1座。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跟踪审计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造价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证书. 4.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乐陵市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3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5.4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5跟踪审计标投标人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3-16 08:30:00~2024-03-21 08:3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刘先生 | 联系人: 荣经理 张伊宁 |
联系电话:0534-2117958 | 联系电话:0531-6657624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27945523@qq.com |
地址:德州市乐陵市五洲中大道299号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1号 |
发布时间:2024-03-15 1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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