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三江出海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zh023d067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3D067
项目名称:“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和要求:“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拟于2023年7月上中旬在泰国举办,供应商开展的相关事项包括展览设计布置、展板展柜制作、文创产品及其他展示品设计制作、展板展品运输安装、技术人员差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展览结束,进度要求2023年7月前完成展品设计和制作,展会开始前完成运输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0754-88437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宋工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0754-88866333
“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3D067
项目名称:“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和要求:“三江出海 一纸还乡”——侨批历史文化展及开幕式拟于2023年7月上中旬在泰国举办,供应商开展的相关事项包括展览设计布置、展板展柜制作、文创产品及其他展示品设计制作、展板展品运输安装、技术人员差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展览结束,进度要求2023年7月前完成展品设计和制作,展会开始前完成运输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0754-88437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宋工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电 话: 0754-8886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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