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询价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拟进行西郊游泳场购买户外设备的事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西郊游泳场购买户外设备
2、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3、单位地址: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
4、项目预算:不高于35万元
5、户外设备基本参数与规格
(1)凉亭顶布116顶
(2)救生蓬顶布18顶
(3)四柱亭10个
(4)花鸟亭16个
(5)三人长椅10张
(6)沙滩长椅50张
(7)健身器材防尘罩1套
(8)闸机防尘罩1套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报价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场地使用条件,详细信息可通过面谈了解;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0日9: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西郊游泳场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8747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
4、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询价报价文件,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质量证明、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1、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然后由采购单位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将评分汇总结果及相关报价资料交由局或中心班子会审议确定第一候选单位。
2、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中心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3年4月3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西郊游泳场购买户外设备
2、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3、单位地址: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
4、项目预算:不高于35万元
5、户外设备基本参数与规格
(1)凉亭顶布116顶
(2)救生蓬顶布18顶
(3)四柱亭10个
(4)花鸟亭16个
(5)三人长椅10张
(6)沙滩长椅50张
(7)健身器材防尘罩1套
(8)闸机防尘罩1套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报价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场地使用条件,详细信息可通过面谈了解;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0日9: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西郊游泳场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8747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
4、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
(3)询价报价文件,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质量证明、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选单位确定
1、本次询价须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然后由采购单位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将评分汇总结果及相关报价资料交由局或中心班子会审议确定第一候选单位。
2、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单位自动放弃,我中心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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