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螺溪洲大桥及105国道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询价公告(第三次)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2.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9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文祥17779785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螺溪洲大桥及105国道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询价人: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项目概况:项目西起东江源大道(G105国道),向东跨越赣江、虔东大道后接地连接储潭公路。路线毗邻厦蓉高速赣江大桥,全长约3.83km,其中道路2.09km,桥梁2座/1.738km(金东北路跨线桥1座/195m;螺溪洲大桥1座/1543m,其中西引桥90m,主桥420m,东引桥1033m)。征地拆迁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水西镇,征地拆迁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土地、坟墓、房屋建(构)筑物等,涉及征地拆迁资金约为11083.89万元。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采购询价内容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保证螺溪洲大桥及105国道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资金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询价人决定对本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进行公开询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征地面积、房屋建(构)筑物拆迁面积、坟墓迁移数量、项目结算应拨资金、已拨项目资金、未拨项目资金等。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内容和要求如下:
(1)征地类别和补偿标准是否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拆迁房屋、拆迁附属设施、拆迁其他地上附着物、坟墓迁移、果树茶树青苗类别和补偿标准以及安置补偿等是否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文件执行。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预留地指标货币结算等是否按照有关文件或法律法规执行,补偿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2)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使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资金是否按规定专项核算,及时拨付;
(3)委托地方政府承担征地拆迁工作的,是否签订协议并有效执行;
(4)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2)完成时间:自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之日起30天内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终止。
(3)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提供6份正式报告。
三、本次询价的控制价上限及要求
控制价上限人民币:24900元,报价方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
本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涉及项目洽谈、签订合同、了解项目情况、制定审计方案、现场审计、现场查看、分析整理资料、撰写报告、复核报告、征求意见、修改报告、正式出具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归档等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交通、通讯、食宿、管理、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该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原件,均应密封完好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询价保证金的核验及退还:在第二轮报价后,由询价人核验并收取第二轮报价后确定的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其余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如第一候选人的保证金不满足要求,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保证金予以退还,再按候选人顺序收取并核验保证金,直至保证金满足要求)。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损害询价人利益的情况,询价单位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费用的支付
报价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询价人一次性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支付前,报价人将支付申请报询价人,询价人收到报价人提供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由询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至报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因票据本身原因造成询价人审计、税务稽查风险,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报价人承担。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江西省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前1日)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元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不少于1个。
3、人员要求:报价人应提供报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报价人单位名称一致)。
4、报价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互为亲属(配偶)关系。②相互持股、控股、人员交叉任职、管理关系。③其他关联情形。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无效。
七、报价文件组成
请各报价人派专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价文件,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报价文件包括:
(1)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相关证明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函;
(4)信誉承诺表;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6)人员相关资料;
(7)业绩证明材料等。
(8)询价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以上资料均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正两副)、不得活页,并标明正副本(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八、公告媒介、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及补遗: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或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查阅询价公告,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下载询价文件,本项目询价如有补遗,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zjtkgjt.com/)发布,报价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及时下载,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
九、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方单位章或由报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 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旁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楼开标室。询价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函。
十一、报价文件的开启程序
1、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数量;
2、报价方代表现场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
3、开启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人名称、报价等,结束后报价人及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十二、公示
询价结束后3日内,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或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jtkgjt.com)上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人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文祥
电  话:17779785888
十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上级监督部门: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东收费站出口右侧(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797-8289879
邮政编码:341000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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