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糖渣蛋白竞价销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编号:JCK072号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产品竞价销售公告
根据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采取竞价销售的模式,制定产品销售底价,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以实现销售。
一、销售产品底价及指标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汇入进出口公司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电子版汇款底单,经财务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未交保证金及未汇入进出口公司指定账户,财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签订销售合同后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使用,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执行则保证金不退回;竞价未成功者则可申请退回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2、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5:00时,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其他途径视为无效。
3、保证金账户
名 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6833650087
地 址: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
电 话:0431-81133702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账 号:61110078801000001517
备 注:糖渣蛋白保证金
二、竞价销售制度及流程
1、根据计划竞价销售产品库存和当前实际市场情况,拟定销售计划,内容涵盖:产品名、产品数量,竞价销售产品底价,各项理化指标、截止时间等,客户填报《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竞价销售报价单》,此公告公布在大成集团官方网站或由销售员发送给有需求的客户,并积极组织客户参与。
2、由销售员组织客户网上报价,进行报价的客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竞价,需重新制定竞价计划,具体时间再另行发布;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客户将填报的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超过规定最终截止时间发送报价单的客户一律按照弃权处理(以该邮箱实际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则客户此次报价无效;低于产品计划销售底价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3、竞价结束后,由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评定最终竞价结果,保证销售过程和结果公平有效。
4、现场评定与报价最高者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若存在2个或2个客户以上报价一致,则根据报价客户需求比例分配合同数量;最高价客户需求量无法满足销售产品计划数量时,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分配,优先满足价高者。以签订销售合同条款为准,预付全部合同货款50%,提货前预付计划当前提货数量全部货款,预付款作为另外50%货款使用。
5、客户不得擅自修改、作废报价单。若需撤销,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作废申请,签字盖章有效;若需修改报价直接将修改后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发送指定邮箱即可,最多可修改2次,以截止时间前邮箱接收到的最后一次报价单为准,之前报价作废。
三、违规及处罚
1、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如有违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客户违反竞价管理制度的,出现擅自撤销、变更价格等毁单现象的,签订销售合同不按照规定时间安排提货的,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资格。
四、纪检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号码:吉林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
2、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吉林省纪委举报网站:http://jilin.12388.gov.cn
3、信访举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开发区天普路399号,农投集团纪委,邮政编码:130000。只接收邮政(EMS)信件。
此制度由市场部、内贸销售部、物流部共同执行,严格按照竞价销售产品制度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人:东北区 刘昱坤 13756345261
张鸿伟 17743113877
山东区 许 帅 13944899555
华北区 田一斌13180822200
财务联系人: 齐钰莹 18166891829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产品竞价销售公告
根据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采取竞价销售的模式,制定产品销售底价,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以实现销售。
一、销售产品底价及指标
产品 | 计划销售数量 | 竞价底价 | 水分% | 蛋白+脂肪% | 灰分% |
糖渣蛋白 | 500吨 | 1000元/吨 | 45左右 | 40 | 25左右 |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汇入进出口公司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电子版汇款底单,经财务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未交保证金及未汇入进出口公司指定账户,财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签订销售合同后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使用,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执行则保证金不退回;竞价未成功者则可申请退回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
2、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5:00时,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其他途径视为无效。
3、保证金账户
名 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6833650087
地 址: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
电 话:0431-81133702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账 号:61110078801000001517
备 注:糖渣蛋白保证金
二、竞价销售制度及流程
1、根据计划竞价销售产品库存和当前实际市场情况,拟定销售计划,内容涵盖:产品名、产品数量,竞价销售产品底价,各项理化指标、截止时间等,客户填报《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竞价销售报价单》,此公告公布在大成集团官方网站或由销售员发送给有需求的客户,并积极组织客户参与。
2、由销售员组织客户网上报价,进行报价的客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竞价,需重新制定竞价计划,具体时间再另行发布;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客户将填报的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超过规定最终截止时间发送报价单的客户一律按照弃权处理(以该邮箱实际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则客户此次报价无效;低于产品计划销售底价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3、竞价结束后,由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评定最终竞价结果,保证销售过程和结果公平有效。
4、现场评定与报价最高者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若存在2个或2个客户以上报价一致,则根据报价客户需求比例分配合同数量;最高价客户需求量无法满足销售产品计划数量时,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分配,优先满足价高者。以签订销售合同条款为准,预付全部合同货款50%,提货前预付计划当前提货数量全部货款,预付款作为另外50%货款使用。
5、客户不得擅自修改、作废报价单。若需撤销,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作废申请,签字盖章有效;若需修改报价直接将修改后报价单在规定时间发送指定邮箱即可,最多可修改2次,以截止时间前邮箱接收到的最后一次报价单为准,之前报价作废。
三、违规及处罚
1、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如有违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客户违反竞价管理制度的,出现擅自撤销、变更价格等毁单现象的,签订销售合同不按照规定时间安排提货的,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资格。
四、纪检监督:
1、信访举报电话号码:吉林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
2、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吉林省纪委举报网站:http://jilin.12388.gov.cn
3、信访举报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开发区天普路399号,农投集团纪委,邮政编码:130000。只接收邮政(EMS)信件。
此制度由市场部、内贸销售部、物流部共同执行,严格按照竞价销售产品制度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人:东北区 刘昱坤 13756345261
张鸿伟 17743113877
山东区 许 帅 13944899555
华北区 田一斌13180822200
财务联系人: 齐钰莹 18166891829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附表: 竞价报价单 | |||||||
根据公司《产品竞价销售管理制度》的管理办法,经查看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糖渣蛋白)产品,愿对物资报价如下: | |||||||
公司名称 |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竞价物资 | 糖渣蛋白 | ||||||
计划销售数量 | 竞价底价 | 水分% | 蛋白+脂肪 | 灰分% | 需求量(吨) | 价格(元/吨) | |
500吨 | 1000元/吨 | 45左右 | 40 | 25左右 | |||
备注 | 发货时间、产品指标以工厂生产为准,结算数量以实际检斤重量为准。 此报价单以邮件形式将此报价单发送邮箱:wangxiaoying@gbtdc.cn邮箱,最终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保证金汇入进出口公司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电子版汇款底单,经财务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未交保证金及未汇入进出口公司指定账户,财务未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到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以该邮件实际接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则一律视为无效。低于底价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 ||||||
交保证金 | 名 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6833650087 地 址:长春市西环城路886号 电 话:0431-81133702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长春湖西路支行 账 号:61110078801000001517 备 注:糖渣蛋白保证金 |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销售合同条款为准,预付全部合同货款50%,提货前预付计划当前提货数量全部货款,预付款作为另外50%货款使用。 | ||||||
竞价客户声明:我方确认,若我方出现投标后擅自撤销、变更价格,合同期限内未全部处理完成的,发起竞价方可将我方列方黑名单,禁止参加竞价方一切竞价活动。此报价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有效。 | |||||||
我方已了解质量标准要求,此次竞价是真实有效的。 | |||||||
竞标单位: | (公章) | ||||||
委托竞标人: | |||||||
联系电话: | |||||||
竞标日期: | 年 月 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