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沙石料厂建设项目(生产及管理车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xcg(gk)2023-0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尹江山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奇137793177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沙石料厂建设项目(生产及管理车辆)
(招标编号:HJXCG(GK)2023-003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沙石料厂建设项目(生产及管理车辆)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0 万元,招标人为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皮卡车1辆,三厢轿车1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双桥货车2辆
(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沙石料厂建设项目(生产及管理车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沙石料厂建设项目(生产及管理车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
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2)提供 2021年或 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
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无需缴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
cs
加投标),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2个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截屏有效期为开标前20天)(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
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6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两套)
每页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10:00-13:30,15:30-19:30北
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新疆景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富士特大厦4楼)报名,或邮件获取2373960943@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富士特大厦4楼
七、其他
招标文件费:10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静县金耀达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静县
联系人:尹江山
电 话:18099775337
电子邮件:13267975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库尔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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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蒋奇
电 话: 13779317799
电子邮件: 23739609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蒋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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