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序号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第三章 入围第一阶段供应商评审办法和细则 | 第三章 入围第一阶段供应商评审办法和细则(以调整后的评审办法和细则为准,详见附件) |
2 | 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9:30 |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9:30 |
2、请投标人到交易系统澄清修改与答疑区自行下载更正后电子招标文件。
3、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签字:
2025年1月7日
附件
第三章 入围第一阶段供应商评审办法和细则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商务文件分为采购代理商务文件(标段一)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商务文件(标段二),由投标人根据所投标段自行选择编制;技术文件(除项目负责人答辩外)标段一和标段二不区分,合并评审。
1、标段一、采购代理商务文件(23分)
投标人业绩 | 6 | 代理机构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采购代理业绩的,每个得1.5分;代理机构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代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业绩可累加,本项最高得6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代理机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8 | 1、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采购代理业绩的,每个得1.5分;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代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业绩可累加,本项最多得6分。 2、投标单位业绩由项目负责人完成的,每个项目再加2分,本项最高加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
从代人员业绩、职称 | 6 | 1、从代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500万元以上的采购代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2、从代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从代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从代人员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3 | 1、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到达招标人处的,得2分。 2、在台州市区内(含椒黄路)设有经营场所的,得1分。 | 1、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
2、标段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商务文件(33分)
评分项目 | 评分项目 分 值 | 具体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投标人企业资信、荣誉 | 4 | 代理机构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建设工程类优秀代理机构的(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省市级招投标行业协会发文时间为准;不含县级的),每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具体以提供获奖文件为准,获奖时间以具体文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省市招投标行业协会发文时间为准。未获得过的,不得分。 |
投标人业绩 | 6 | 代理机构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1亿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开发代建招标代理业绩的,每个得3分;承接过中标价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代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代理机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
项目负责人资信、业绩、荣誉 | 13 | 1、具备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行业3年及以上的,得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2、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1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代理业绩的,每个得3分;承接过中标价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代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投标单位业绩由项目负责人完成的,每个项目再加2分,本项最高加2分。不具备的不得分。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市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优秀项目负责人的(不含县级),每次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 1、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从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应应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荣誉证明材料具体以提供获奖文件为准,获奖时间以具体文件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时间为准。未获得过的,不得分。 |
从代人员业绩、造价工程师资信 | 5 | 1、自2021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中标价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开发代建招标代理业绩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2分、配备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1、如提供多个从代人员的,多个人员得分不累加,按单人得分最高的计入。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应提供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业绩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如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从代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造价工程师相关证明材料,多个人员得分不累加,按单人得分最高的计入。 |
本地化服务能力 | 5 | 1、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之内到达招标人处的,得2分。 2、在台州市区内(含椒黄路)设有经营场所的,得3分。 | 1、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
3:技术文件评审(标段一:37分,标段二:27分)(除项目负责人答辩外,标段一和标段二不区分,合并评审)
1 | 招标代理服务技术措施 | 20 | 招标代理相关工作描述。从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委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一类5-4,二类4-3,三类3-2分。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从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委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一类9-7,二类7-5,三类5-3分。 | |||
后续服务内容,从后续服务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委进行横向对比打分,一类6-4,二类4-2,三类2-1分。 | |||
2 | 项目负责人答辩(标段一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答辩) | 17 | 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具体实施。一类17-14分,二类14-11分,三类11-8分,未参加的答辩的不得分。 |
3 | 项目负责人答辩(标段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答辩) | 7 | 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具体实施。一类7-5分,二类5-3分,三类3-1分,未参加的答辩的不得分。 |
注: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采取淘汰制,根据有效投标人的家数A按以下方法确定:
标段一、标段二:
(1)如≥10家,则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前80%的投标人入围,其余投标人予以淘汰;如排名在确定第10名时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下一阶段的评审;
(2)如6≤A<10家,则投标人全部入围,不予淘汰。
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40分)(标段一和标段二不区分,合并评审)
(一)委托代理报价评标标底价的确定(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基准价:
(1)若A>10家,取剔除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中B=A×4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出现多个相同报价且超过B、C本数时,则从报价相同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以凑足B、C);
(2)若A>6家且≤10家,取剔除2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最高价或最低价出现多个相同报价,则从中抽取任一数值进行剔除);
(3)若A≤6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5、评标标底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4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按直线插入法,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1(商务标得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第四阶段:计算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文件得分。
第五阶段:入围方式(根据上述第四阶段评审后的投标人家数)
标段一、标段二:小于6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大于等于6家时,取总得分高的前60%;但最多不超过6家。
注:所有计算结果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