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24年传输光缆综合识别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EYD20240500199),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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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光缆综合识别仪29套。 需求满足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维保期结束。 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不划分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506.0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下把表格系统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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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被采购人/招标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惩罚期内的。 2.4 提供2021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同类合同业绩经验至少1份(同类指:光缆综合识别仪、光缆智能普查仪、光缆智能运维终端、光缆声呐仪、光缆巡线分析测试等相关产品或服务) 注:(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相关项目的合同首页、金额页、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2)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一张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3)单项合同及框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仅接受制造商)。制造商进行应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应答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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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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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2日12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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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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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样品的递交
6.1 本项目需要提交样品,样品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2《测试评审方案》。 6.2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6.3 样品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369号中移通信技术分公司 6.4 联系人:张瑞杰 1873201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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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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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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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东风路136号全球通大厦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3号金正君庭A1706室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贾红霞\张瑞杰\李晓洁\常子伟\吴君晓\解俊腾\张守志 电 话: 15830697525\18732010246 电子邮件:gcmcfw01@163.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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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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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加项
11.1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39-0123(平台支撑)。 11.2 CA办理:CA证书的办理与项目报名无关,与申请人投标相关。CA证书办理有两种方式,在线办理、现场办理。在线办理:进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服务中心CA证书办理界面办理;现场办理:各省都有办理地点,河北地区的可以与以下受理点联系,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登录(https://help.bjca.cn/certificate/map.html)查询或登录(http://b2b.10086.cn),进入“CA证书办理及安装”-“受理点查询”界面。 11.3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CA证书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CMCA证书。请供应商尽快办理CMCA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CMCA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CMCA证书办理渠道: 1、在线办理:已持有BJC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请访问本公告下方“BJCA证书替换专区”办理换证业务。其余供应商请访问页面下方“企业供应商用户”或“个人供应商用户”办理CMCA证书新办业务。在线审核、制证、邮寄需要2-5个工作日,请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在线办理。 2、现场网点办理:供应商可前往各省受理点现场办理“BJCA证书替换”及“CMCA证书新办”业务,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页面上方“受理点查询”。 如供应商对证书办理、使用等有疑问请联系CMCA客服热线400-111-5580或在线客服反馈。 11.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11.6本项目采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五期系统,供应商须通过五期系统进行报名及投标,系统目前支持Google Chrome、360版本浏览器,若在报名或投标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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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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