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智新经济物流园供热等管线穿越哈牡客专等铁路防护涵工程监测
发布时间:2023-04-12 14: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尚智新经济物流园供热等管线穿越哈牡客专等铁路防护涵工程
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QT2023-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智新经济物流园供热等管线穿越哈牡客专等铁路防护涵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尚智新经济物流园供热等管线穿越哈牡客专等铁路防护涵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哈铁科信函〔2022〕4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哈牡客专K138+468.80、尚志站尚志南场轨料装卸 1 线 K0+815.43、哈牡客专K140+876.2。
2.2 建设项目规模:①第一处防护涵在哈牡客专K138+468.80 乌珠河 2 号特大桥第 24 孔桥下穿越,穿越孔桥下净空约 8.5m,上部为跨度 32m简支箱梁;涵轴线与铁路线的交角为 90°。防护涵采用1-2.6m C40钢筋混凝土圆管,圆管长 54m。防护涵两端均设检查井。
②第二处防护涵在尚志站尚志南场轨料装卸1线 K0+815.43依次下穿调车线(1道)、轨料装卸1线(3 道)、编组线(6 道)三条铁路,涵轴线与轨料装卸 1 线铁路交角 82°。防护涵采用1-2.6m C4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长 58m。防护涵两端均设检查井。
③第三处防护涵在哈牡客专K140+876.2 尚志特大桥第 11孔桥下穿越,穿越孔桥下净空约 9.0m,上部为跨度 32m 简支箱梁;涵轴线与铁路线的交角为 90°。防护涵采用1-2.0m C40 钢筋混凝土圆管,圆管长 55m。防护涵两端均设检查井。
2.3 监测服务期限:10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尚智新经济物流园供热等管线穿越哈牡客专等铁路防护涵工程施工过程影响范围内高速铁路桥墩安全监测。
2.5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竣工验收达到一次合格。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甲级(含工程测量专业和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至少具备近3年内(2020年至今,同下)具有相关既有铁路营业线监测业绩一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或者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及工程师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02号)一楼报名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08时至2023年05月10日08:3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08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1号市民大厦1号门)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hrbggzy.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8号
邮 编:150010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451-86444706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02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51-51131455
传 真:0451-51131455
电子邮件:903270336@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90536681020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