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0公斤级制丝烘丝筒、加料回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0公斤级制丝烘丝筒、加料回潮筒等工艺设备的研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202030331)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02030331
预算金额:80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80万元(含税)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拟中标人数量
1
1项
针对产品维护和工艺研究的工作场景,拟研究中试用制丝回潮加料加香多功能筒、烘丝筒等工艺设备。服务的主体事项是研究具备过程控制和精度控制的制丝回潮加料加香多功能筒和批次烘丝筒,提高试验任务的稳定性和重复性。
1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2024年07月24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叁佰伍拾元人民币(RMB 35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 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