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RH-2023048-F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城区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3-07-31,更正为:2023-08-02。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08-04,更正为:2023-08-08。
原公告中的特定资格要求为:“(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库,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现更正为:(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库。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1.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须携带入库截图或其他证明资料(纸质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1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
2.14《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2.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
联系方式:029-320858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部云谷二期1号楼1102室
联系方式:029-8868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8680557
陕西明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