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医药港4号道路及电力管廊项目(k1+150-k1+542.889)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3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6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北京城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江工
- 联系电话:020-3195957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期:2024年02月27日
-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施工.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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