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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4〕第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cl-2022-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楚雄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楚雄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第1号

一、项目编号:YNCL-2022-091、YNCL-2023-245、YNCL-2022-016、YNCL-2022-147、YNCL-2022-220

二、项目名称: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二次)、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2022年度楚雄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采购2022-2023年度学生营养膳食食品、楚雄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项目
采购日期:2022-07-26、2023-11-14、2022-03-04、2022-08-11、2022-11-09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四、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3〕13号)文件要求,在单位自查、财政部门书面审查基础上,楚雄州财政局联合县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自2024年1月9日开始,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楚雄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采购2022-2023年度学生营养膳食食品采购项目、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项目、楚雄州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项目、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项目共5个项目是否存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核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七十八条;
(二)在招标文件中限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三)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将审计报告、资质证书等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前置条件;将特定行业、特定主体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合同业绩作为评审依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四)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违反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楚雄市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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