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院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项目余热发电项目安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项目余热发电项目已由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优特钢精深加工技改项目余热发电项目
项目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本工程是遵义长岭特殊钢有限公司1×15MW饱和蒸汽汽轮机组+1×18MW发电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配套安装工程,保证项目完整性、可靠性、匹配性范围内的一切安装工程施工。
2.2工程承包范围:
本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机系统、水工及除盐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全厂杂项管道、汽水系统、钢结构(含防腐)、电气及热控系统、其他工艺管道以及电缆的供货及安装、高压配电系统改造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报检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消缺保修等其他一切相关工作,直至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安装范围及供货范围明细等)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格式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供图为参考图,不作为施工用图。本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标准以及经发包人代表确认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本合同结算价款。综合单价表中未包含的内容,由发包人项目经理参照投标文件及实际情况给予签证确认。
该工程承包方应对该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全面负责,并对该工程完整性、可靠性全面负责,对报价的准确性、全面性负责。以及施工方案的完善可靠性,安全设施、环卫设施的完善可靠性等全面负责。既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方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网络计划图、施工材料、工期、质量、过程资料和竣工资料交付、安全、环卫等全面负责。承包方在开工前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网络计划图(施工网络计划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工期)。
2.3预计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保证施工队伍到达现场并开始施工。
1、2024年6月30日前,蓄热器等设备安装、水工专业(含循环水地地埋管道);
2、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汽水管道的安装;
3、10月20日前,汽轮发电机组及辅机设备安装完成;
4、11月20日前,电气安装完成;
5、11月30日前,具备调试条件;
6、12月10日,热负荷试车。
预计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具体过程节点以进场后双方确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4 建设要求:
投标人根据本合同承包的工作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2.5报价说明:投标人依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参考图纸,自行现场勘踏,充分了解招标内容及施工难度,根据企业定额和经验自主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确实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剩余工程内容及交接工程交接点相关内容,并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形成最终书面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现场踏勘承诺书);
3.3投标人应于正式报名前成为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尚未成为供应商用户的,注册方法如下:
自行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并按照注册指南中的指导步骤完成注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后,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报名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标书费12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详见9.财务信息),形式为电汇,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附上标书费汇款凭证并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标书费+招标编号。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采用电汇形式的,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将投标保证金8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汇入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PMD_MCCE@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至少满足投标有效期,提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保证金确认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次为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PDF版扫描件(签字盖章)电子版通过“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将加密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数据包)分别上传至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ec.minmetals.com.cn/)相应附件位置。
请投标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右下角“操作手册”模块下载“五矿离线投标工具”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注: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版“五矿离线投标工具”)
报价部分必须上传PDF版(签字盖章)。工程量清单单价保留两位小数(用Excel中的Round()函数将单价小数位保留为两位),合价保留整数。有修正报价的也按前述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招标人需要中标单位补充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必须补充。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商务)电话:010-64458351
杨工(技术)电话:010-64458367 010-64458373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9.招标人财务信息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分开汇至以下账号(需注明标书费或保证金以及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帐 号:0200 0063 0901 4429 544
税 号:9111 0000 4008 35103T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外胜古庄2号
电 话:010-64458527
招标人: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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