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惠州市龙门县戴屋村东北侧新博高速公路护坡工程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龙门县戴屋村东北侧新博高速公路护坡工程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三、项目地点:龙门县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龙门县戴屋村东北侧,因该段新博高速公路土坡局部塌滑,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需对该边坡开展护坡工程。本次护坡内容主要包括锚固+框格护坡;经财政部门审定,该项目建安费为229.0871万元。
五、质量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工期为80个日历天。
六、意向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要求意向承包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发生重大施工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被通报的守法企业;未被列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黑名单。
(二)具备国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七、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八、报价本次发包项目以县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费229.0871万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发包,意向承包人按财政审定的建安费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低于建安费15%的,需对报价进行说明),意向承包人中选后,报价则为施工合同价。
九、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详见附件《合同范本》。
十、公告及报名:本公告发布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5个日历天);接受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3个日历天);本次发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处设在龙城街道办香滨东路40号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基建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接受意向人报名,请意向承包人将以下申请材料复印、盖章、装订成册后(附连续页码,盖骑缝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十一、附件:
(1)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公路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doc
(2)合同范本.doc
(3)惠州市龙门县戴屋村东北侧新博高速公路护坡工程施工图设计.pdf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办香滨东路40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2-7980693 手机:13829975645
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