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法人委托检测和监理平行检测单位选定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zjh-f20230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工0579-828633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江河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法人委托检测和监理平行检测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JZZJH-F2023036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桐溪水库位于婺城区长山乡,水库总库容904万㎡,本工程为Ⅳ等工程,工程规模属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放水建筑物等为4级建筑物,其它建筑物及施工导流建筑物均为5级建筑物。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管理房、配套的管理设施、上坝道路、库区道路及安脚桥等,其中上坝道路长约1.77km库区道路由主线和支线组成,合计3.11km。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6.0m。

4.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现行规范要求对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涉及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以及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建筑物结构尺寸路基路面工程、交安设施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等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4.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婺城区长山乡

4.4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施工标项通过完工验收且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通过之日止;

4.5质量要求:检测过程、精度、结论等符合国家、行业等现行规范标准检测报告符合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能满足工程完(竣)工验收使用

4.6本次招标分两个标项,标项一: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法人委托检测单位选定;标项二: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单位选定。

5.申请人资格要求标项一、标项二要求相同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2企业资质要求:须以下两种资质

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五个类别)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证书,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

5.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2 家),且满足 5.2 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5.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至少包含道路工程专业);(注: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开标前3个月(20236-8或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证明

5.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5.7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5.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以及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5.9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5.6~5.8条要求的承诺书。

  5.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标项一和标项二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项。开标顺序:先开标项一再开标项二,已在标项一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标项二的评审 在后续标项二评审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标项一的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不调整标项二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中标人的确定;金华市婺城区桐溪水库工程施工单位自检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7、现场或邮件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7.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凭证

7.4按招标公告5.9条要求的承诺书;

7.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7.6报名登记表。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报名费转至支付宝账户13868925090,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

8.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031 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8.3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7楼)

8.4采用邮件报名的,请把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jzzjh2023@163.com

 8.5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11914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1.2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递交完标书,完成投标签到并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号:51215000097,进群备注公司名称后,离开开标会现场。

  也允许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递交,须在202311 817时前(以到件时间为准)送达,逾期送达或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相关责任投标人自负

包裹外观标明项目名称标项一/标项二投标文件 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寄件人)信息

收件信息如下: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9-82863399    邮政编码:321001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

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情况及询标,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江河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866号3楼  址: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

人:赵女士               人:曹工

联系电话:0579-82451025        联系电话:0579-82863399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1

                202310


附件信息:

  • 报名登记表.docx

    1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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