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20: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光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东发改字[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东发改字[2024]4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东光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光县2024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2) 建设地点:东光县境内。(3)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对全县9个镇,39条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全长30.961千米。其中:1.新改建水泥路面结构:20cm12%石灰土+18cmC30水泥混凝土。2.沥青路面。改建路面宽度为4m的沥青路面结构:20cm12%石灰土+透层+封层+5cmAC-13C 沥青混凝土。新建路面宽度为3.5-4m的沥青路面结构:20cm12%石灰稳定土+18cm 水泥稳定碎石+透层+封层+5cmAC-13C 沥青混凝土。新建5m-6m 沥青路面结构:20cm12%石灰稳定土+18cm 水泥稳定碎石+透层+封层+5cmAC-13C沥青混凝土。3.乡道:挖除原有路面结构,对路床顶20cm范围内采用6%石灰进行处理,然后铺筑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6cm12%石灰稳定土+16cm9%石灰+3%水泥稳定土。(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5)标段划分:施工共1个标段(6)质量标准:合格(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1 年内(2023 年 4 月 1 日至今) 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2)本公告3.5修改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4 09:00至2024-04-11 17:00,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光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昌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东光县茧城大街312号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范烨伟 |
联系人: | 张万民 |
电话: |
15732773334 |
电话: | 155117751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