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预算:900000.00元/年,2700000.00元/3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概况: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由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三家单位组成,共设一个公共食堂,食堂位于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妇幼一楼、二楼东侧,其中一楼为打饭窗口和餐厅,二楼为制作、配餐等区域。食堂设施设备完好。
3、服务内容: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职工约116人日常就餐,职工加班用餐,接待用餐,特殊情况加餐用餐。
4、服务要求:职工早、中、晚三餐餐标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同时价格须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不得因成本、物价等原因降低菜品品质。餐饮品种要求:早餐:应有面点、米粉、面条、稀饭、豆浆、牛奶等。中、晚餐:中、晚餐菜品为六菜一汤,包含主荤2个,次荤2个,瓜果类蔬菜1个,绿叶青菜1个,例汤1个,时令水果及牛奶一份,根据四季变换提供应季时令蔬菜。遇周末及节假日加班,食堂需同步提供职工就餐服务。
5、营业时间:全年工作日早、中餐及加班人员晚餐服务,营业时间(具体根据作息时间进行调整):早餐:7:30至9:00。中餐: 12:00至13:00。晚餐:17:30至19:00。
6.按照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相关要求,完成采购人年度乡村振兴采购预留份额。
 
二、相关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三、技术规格:
项目要求:
1、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监督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 、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分餐、送餐,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2、中标人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食谱须每周报采购人商定,经采购人同意后公示并按食谱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3、中标人必须依法依规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形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的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必须妥善保存,配备冷链运输车辆,确保食材新鲜。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食品储存和加工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4、中标人每日供餐食品按食品安全有关的规定留样48小时以上,每样食品留样量为100— 200克 , (如政策调整则另按要求执行)并做好留样记录。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中标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人员救治。如经市场监督部门鉴定是中标人的原因造成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一切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5、中标人应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对食堂的监督和管理,配合采购人作好与食监、卫监、环保等相关的迎检工作,必须出席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的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如采购人在检查和考核中认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方案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必须服从采购人后勤部门的管理。
6、中标人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具备处置能力,如发生安全生产、停水停电,无法正常供应餐饮或中毒等其他突发紧急事件,可立即启用。
7、中标人员工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如在取得健康证后得病,并且病症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中标中标人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采购人发生任何劳动关系,中标人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8、中标人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明确相关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中标人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承担食堂卫生管理职责。应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10、中标人应建立健全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明确相关负责人,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及演习,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1、统一购进的物品必须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批发市场采购,保留进货凭证及物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12、原则上当天采购、当天使用,条件允许时可遵相关行业标准适当增加库存量。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饭菜及其他食品,不准销售隔餐、隔夜的食品和过期产品,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3、切配好的原料要采用专业检测设备对进行抽样检测,确定合格后再进行加工。保证菜品数量和质量。
14、工作区域的卫生或工作用具、物品,工作完后及时清理干净,保持整洁并消毒。为就餐者提供的公共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和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
15、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进行资产清理,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场地、食堂设备、设施给中标人使用,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采购人国有资产不流失。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使用且严加爱护,因中标人人为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的,报采购人后,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照价赔偿。中标人在没有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中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对厨具设备和餐厅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维修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协助专业公司对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的翻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经营方式: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中标人自主独立依法依规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包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承担水、电、天然气的消耗费用,不提供厨房工作人员员工宿舍。中标人在使用厨房设备及电器设备时有责任厉行节约,如发现非正常工作时间出现能耗浪费情况,每发现一次扣款200元,厨房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所有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服务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食堂。
项目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
岗位名称
人员
配置
职责
食堂主管
1人
1、负责本部门食堂的经营、职员满意度,审批食堂的各项费用;
2、负责服务范围内食堂的监督、管理,组织食堂物资中标人的评估、合同签订、物资价格调整以及膳食意见收集、整理;
3、食堂安全隐患(火灾、卫生等隐患)日常检查;
4、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增强业务技能知识;
5、检查冷荤间的各项工作,检查各项卫生是否达标,认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6、其他涉及食堂管理的管理服务工作。
厨师
主厨1人
助厨1人
1、负责食物加工,形成花样丰富的食堂菜品;
2、负责制定每周的菜品清单,不断对菜品样式及口味进行改进;
3、负责食材质量监督,杜绝因劣质材料导致的食物不合格。
勤杂员
1人
1、食材及其它物料采购;
2、协助厨师制作菜品,提供热情的就餐服务;
3、闭餐后打扫厨房卫生,保持整齐干净,关闭水、电、煤气,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干净。

 
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强,管理不到位,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2)发生就餐者食物中毒;或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掺杂使假,制作加工、销售“三无”有害食品,危害就餐人员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4)采购人考核评分和满意度调查不达标的;
5)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或中标人货款,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结合综合考核结果,中标人提供开具正规发票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
3、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4、中标人在投标前,需要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中标人经营期间产生的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和内部员工的劳资纠纷(如有)、员工自身的经济与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中标人承担,包括对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服务对象造成的各种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6、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服装、日常消耗品,以及培训、人工、管理、保险、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对中标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额结算,扣1分处罚500元/分;低于60分或考核满意度不满意达到3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满意度调查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考核标准参考下表)。
8、对于上述要求,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必须作出承诺及说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结合综合考核结果,中标人提供开具正规发票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
 
五、服务标准:
食堂工作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打分标准
备注
情况
1
卫生
管理
1、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 日常落实到位,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食堂各岗位职责明确,每天值班安排到个人。
3、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堂基本卫生知识。
4、各类台账每日登记到位。
20分
 
2
环境
卫生
1、厨房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2、防蝇、防蚊、防鼠、防尘设施完善。
3、餐具、用具、地面、台面、水池、物架、操作间等干净整洁、有序,无油污。
20分
 
3
个人
卫生
1.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挂牌上岗,窗口打饭人员须戴口罩、手套。
2.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上班, 不在后场吸烟,不随地吐痰。
20分
 
4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是否提前安排一周菜谱,当天公示,并按菜谱要求执行,做到合理搭配。
2.工作人员打饭菜的服务态度是否热情 、礼貌,正确的对待每一位用餐人提出的问题。
3.饭菜是否美味,干净卫生。
4.菜的品种是否丰富,做到荤素搭配合
理。
5.饭菜的质量和份量是否达标,无隔餐
或隔夜的饭菜。
15分
 
5
物资
采购
物品必须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批发市场采购,所有食材必须在安全食用期内。
15
 
6
定价
合理
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不高于市场定价的5%。
10
 
7
合计
 
100
 

 
 
食堂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请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你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年  月   日
(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调查为准)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1
服务态度
 
 
 
2
膳食标准
 
 
 
3
膳食口味
 
 
 
4
膳食份量
 
 
 
5
菜色品种
 
 
 
6
环境卫生
 
 
 
7
饭菜洁净
 
 
 
8
餐具洁净
 
 
 
9
食品新鲜状况
 
 
 
10
现场管理
 
 
 
您对食堂的意见或建议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投标前,需要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中标人经营期间产生的食品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和内部员工的劳资纠纷(如有)、员工自身的经济与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中标人承担,包括对采购人及采购人的服务对象造成的各种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3、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服装、日常消耗品,以及培训、人工、管理、保险、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对中标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额结算,扣1分处罚500元/分;低于60分或考核满意度不满意达到3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满意度调查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考核标准参考下表)。
对于上述要求,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必须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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