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海关总关办公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2268001009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海关总关办公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海关总关办公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09:30至2023-06-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0 13: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通过后(咨询电话:0311-66635531),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