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四采油厂2024年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第四采油厂2024年排污许可自行监测
项目概况: 开采购。1.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按照第四采油厂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结合第四采油厂产排污现状、执行标准等,编制第四采油厂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方案,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监测指标、频次,定期对第四采油厂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内的各排放口的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等实施月度、季度、年度监测,并出具相应的CMA报告。服务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第四采油厂。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5日 。技术要求:乙方要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161-202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 978-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点位电解法》(HJ57-2017)等相关标准对第四采油厂排污许可内容中需要监测的内容,按频次开展监测工作。其 他: / 。"
项目单位: 华北油田第四采油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2.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3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商。(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 http://www.gsxt.gov.cn))2.2 具有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和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并附有证书、附表的影印件;2.3自2019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一项与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相关的业绩;2.4 自动烟气烟尘采样仪不得少于10套且在校准/检定证书有效期内。噪声仪不得少于10套且在校准/检定证书有效期内。并提供设备校准/检定证书影印件2.5 项目拟派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为环保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其余人员中,中级工程师至少2人。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别提示: 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华北油田公司处于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或累计失信分值达到10分的,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采购文件的获取: 3.采购文件的获取3.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2023 年 12 月 19 日 ,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3.2采购文件售价 :200.00元人民币(含税)。除采购人原因项目终止的可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3.3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汇款或者转账,将资料费用汇入指定开户银行。3.3.1购买方式:请于文件发售期内通过汇款或者转账,将资料费用汇入指定开户银行。将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采购文件缴费通知、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与采购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开票信息扫描成JPEG格式图片发至公告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3.3.2 采购人在确认收到招标资料费(含手续费)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采购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晓东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317255217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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