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HCBY-GCCG-2019-022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购买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服务项目 | 1 | 1800000 | 批 | 服务内容: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服务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一级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评估专业技术力量,评估人员能够胜任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党政机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农村社区等领域、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的统计分析、检查调研,编制调研评估报告。【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账户正常使用,无不良财务记录。
(8)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需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及2名以上(包含2名)具有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服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的管理,全程开展实地检查调研等工作。
(9)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5-21至 2019-05-27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邮箱领取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一级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评估专业技术力量,评估人员能够胜任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党政机关、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农村社区等领域、区域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的统计分析、检查调研,编制调研评估报告。【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账户正常使用,无不良财务记录。
(5)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需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及2名以上(包含2名)具有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服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的管理,全程开展实地检查调研等工作。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7)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759542437@qq.com。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发送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12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安居北路119号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四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6-12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安居北路119号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四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购买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服务项目 | 36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民西街支行 | 30014701040006436 | 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晶
联系电话: 18509910227
2、采购人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991-468833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