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二编询价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加新0553-878820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二编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二编
预算金额:3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汇总、成果文件备案。
服务期限:15个日历天内出具成果文件,后续提供施工阶段的清单控制价咨询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08月20日12:00至2024年08月22日12:00。
方式:须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进行报价
四、付款方式
供应商提交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通过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五、中标选取方式
有效投标的最低价中标。注:报价零元作无效标处理。
六、服务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根据需要完成最高限价备案工作,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
2、成交供应商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造价编制人员接到通知及时响应,及时到场,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1)编制阶段:要求编制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编制成果(与工程量清单同步提交完整的纸质版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成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任务。(2)审查阶段:参与委托人组织的会审、标前答疑,负责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释疑和说明,对提出的问题力求现场修改,确实不能现场修改的,次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结果;完成编制任务后双方对清单、控制价审核、校对事宜,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错、漏项等。(3)施工阶段: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由于清单原因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
3、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 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任务。
4、未经许可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工程造价咨询费的20%作为违约金。
5、若清单编制与实际图纸工程量误差超过3%,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人30%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在清单、控制价编制完成之后,按相关规定提供盖章的成果文件,并完成成果备案手续。
7、成交供应商违反相关保密要求,泄露相关信息的,或与第三方串通,骗取签订合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触犯相关法律的,依法处理。
*8、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项目组人员2人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所提供的单位注册证书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项目组其他人员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9、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含编制费、打印费、车旅费、抽筋费和到施工现场对清单进行说明解释所涉及的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七、其他要求
1.回避单位:该项目相关法定回避单位请自觉回避。
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本次询价潜在供应商可同时对项目一编及二编进行报价,但仅可中其中一个,若均为成交供应商则中本项目二编项目。
4.由二编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汇总及备案工作。
八、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大道
联系人:陈加新
联系方式:0553-8788208
2、2024年鸠江区沈巷镇双河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二编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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