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泗水县金庄镇2023年度高标准温室大棚项目(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泗水县金庄镇2023年度高标准温室大棚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泗水县金庄镇2023年度高标准温室大棚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567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金庄镇人民政府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智能)日光温室大棚、日光温室展厅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投资估算额: 2134.437663 万元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金庄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济宁晨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5月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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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人: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人:河南鑫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济宁市华兴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评标评分 | 93.17 | 81.17 | 75.51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5.05 | 5 | 5.03 | |||||||
质量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各类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服务设施、设备:合格,保修期12个月。 |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各类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服务设施、设备:合格,保修期12个月。 | 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各类审查。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3、服务设施、设备:合格,保修期12个月。 | |||||||
工期 |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个月 |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个月 |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施工工期:6个月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永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郝庆钞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4202392750 | ||||||
2 | 颜廷玉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99370052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河南鑫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新伟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3201313770 | ||||||
2 | 刘洪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00510089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济宁市华兴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小喜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9202395592 | ||||||
2 | 陈峰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146101203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 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 2023年5月9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 2023年 5月9日 09:30至 2023年5月9日11:3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丰硕,联系电话:15263770527 | ||||||||||
其他事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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