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八镜公园局部整治工程
金额
304.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8/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yc2018-gz-g006
预算金额304.16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18870110103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4
公告正文
赣州市八镜公园局部整治工程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八镜公园局部整治工程(项目编号:HNYC2018-GZ-G006)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赣州市八镜公园局部整治工程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YC2018-GZ-G0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元)

1

赣州市八镜公园局部整治工程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041645.89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2、 本项目有相关施工图纸, 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上传系统,请各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
3
、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看。)

4、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的本项目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且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若有原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看。)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8年 12 月 21 日至2019年 1 月 11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1月 14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长征大道9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公示牌),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须在开标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竣工结算财政审核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苗木养护费用除外)的85%;在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齐全、发包人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留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和养护保证金,保修期(养护期)为一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金在保修期(养护期)满并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后无息返还。养护期内、项目正式移交前(财政审核结算前)未成活的苗木应补植,直至成活为止。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607972916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北京路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路(赣南家居卫浴城4-21号至23号)

电话:18870110103

传真:0797-8108105

邮箱: 709036495@qq.com

联系人:邓女士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章江支行

户名: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号:1510 2252 1900 0034 542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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