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935.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7-440604-04-01-155374
预算金额935.69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757-8393128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604-04-01-155374 | |||
招标条件 | 1.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4〕32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4〕30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美陶湾大道慢行系统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440604-2024-0015-02-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镇中二路、江湾三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提升镇中二路、江湾三路,改造总长度约1800米,包括改造提升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树池,划线调整机动车道,重新设置道路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完善其他道路市政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改造提升镇中二路、江湾三路,改造总长度约1800米,包括改造提升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树池,划线调整机动车道,重新设置道路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完善其他道路市政配套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工程内容。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9,356,942.76(元) | |||
投标保证金 | 187,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年6月至2024年 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或以上(以合同协议书内的金额为准)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公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利、电力工程以及施工工期超过3年的其他工程可以放宽至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12 月 1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12 月31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9 时 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建国路167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3931280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霍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3279001 | |
招标代理传真 | / | 电子邮箱 | fsxyzx@126.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02552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要求获评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质量类奖项)。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
2024 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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