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21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长安镇西大街接莲湖路道路工程(地质勘探、水文调查)

(2)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3)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西大街接莲湖路道路工程路线起于太安路,沿规划线位往北延伸,经长安镇第二工业区后新建隧道穿越山体,终于莲湖路,路线全长约559米。本项目为二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37.5米。项目同时新建一条东西向厂区道路,起于经发街,上跨西大街后接入厂区内部路,长约186米(含桥梁50米),路基段宽9米,桥梁段宽10.5米,双向两车道,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6)勘察服务期限:

①勘察周期:合同签订8个月内,提交勘察文件。

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29212.5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 20357.83万元。(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长安镇西大街接莲湖路道路工程(地质勘探、水文调查),包括:对拟建设区域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地形测量成果需满足报建、审批、设计、施工等工作要求,勘察人需提供满足办理用地、供地手续的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供地手续;调查设计道路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等手续。且需提供地籍图、对比图、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航拍图等办理国土用地手续所需图件资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三)开标记录

120250102093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5家投标人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5家。

6、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7、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5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勘察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广东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公证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入围单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5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废标情况说明:无废标情况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

编号(如有);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二:③

技术建议书: 35

主要人员: 20

技术能力 0

业绩: 25

履约信誉: 10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勘察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三)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差值随本项目补遗书一并发布,摇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适用于评标价评分时)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业绩评分标准对照表

编号

业绩评分标准

每累计增加完成 1 km(尾数不计)类似工程的土建工程勘察加 2.5 分,最多加 25 分。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①

评分标准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

对招标项目勘察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5

根据对勘察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8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满分分值的6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满分分值的60%-100%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审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审因素或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本项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0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5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10 分,最多加 10 分。

具有岩土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5分。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款。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E1应大于E2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本项目E10.2E2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位。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土建与交通工程

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0 分;

1、在此基础上,近5年内:

注:以上编号为《业绩评分标准对照表》中的相应编号所对应的业绩评分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应是提供勘察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的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10

履约情况

10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勘察原因、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 4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 1 分/次。①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①本条内容以上述单位的书面发文为准,供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设置。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款: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八)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总得分

名次

备注

1

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有效

有效

24.17

32.5

有效

10

66.67

4

2

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有效

有效

26.56

55

有效

10

91.56

3

3

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有效

有效

25.6

40

有效

10

75.6

5

4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有效

有效

26.99

55

有效

10

91.99

2

5

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有效

有效

31.22

55

有效

10

96.22

1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所有评审单位)

1、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4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佳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二附件详见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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