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金额
108.7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tz202389
预算金额108.71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15037910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19143897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0
公告正文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采购公告(招标编号:HNTZ20238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8.7108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侨源食品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 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采购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 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 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采购 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2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七、其他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在河南同舟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Z202389
2.项目名称: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7108.00 元
最高限价:1087108.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宜阳县城乡冷链物流综合配送中心体系建设项目(一期) 1087108.00 1087108.00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肉类联合加工厂冷库、预冷间制冷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7.本合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 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采购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 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 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不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采购 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3.6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次采购实行不见面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ntzzxly@1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 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报名手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售价: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宜阳县黄河厂桥西香樟树酒店九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阳县侨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 9 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1503791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东区 12 号楼 10 楼 联系方式:赵先生 19143897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914389788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872172
2023 年 8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侨源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 9 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5037910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 22-号科 技大厦 3 楼 307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91438978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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