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71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五河县合新高铁五河站东侧
实施时间:2023年11月
项目内容: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及附属建筑、城南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北地块商业楼(城南汽车站北侧)、广场南地块商业楼,站前大道(龙潭湖大沟-惠民路),广场南地块酒店及办公,进站匝道、广场两侧道路、匝道下商业、出租车蓄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生态社会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物流中心等及配套附属项目。
项目范围: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片区建设项目监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含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
项目规模:合新高铁五河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70.3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45万平方米。
投资概算:工程总投资约42831.2万元,监理费用约18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3〕121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2.2总监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工验收证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出该业绩为拟任本项目总监本人的业绩,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要求内容的,则均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签订、中标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11月14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4.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BB2023WHGCZ117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杨涛
电话:0552-502008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五河县青年路华芳国际假日花园10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叶波
电话:14755139957
邮箱:1441260304@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杨涛;联系方式(电话):0552-50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