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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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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TG03-G等五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TG03-G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土地市场2023第50-54号)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府[2023]150号、厦府[2023]148号、厦府[2023]147号)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见地块出让文件)。

序号

公告号

宗地号

市区级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基于XM92坐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叫价

(万元)

挂牌阶段

加价

最低幅度

(万元)

拍卖阶段

加价

最低幅度

(万元)

地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下限)

绿地率

1

土地市场2023第50号

2023TG03-G

市级

同安区洪塘北片区洪新路与陈前路交叉口西北侧

15361.450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30730~46080

2.0~3.0

40%

10%~20%

126

630

10

10

2

土地市场2023第51号

2023XG06-G

市级

翔安区13-02新圩片区庄寮路与翔安东路交叉口西南侧

25510.612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51030~76530

2.0~3.0

40%

10%~20%

198

990

10

10

3

土地市场2023第52号

2023XG07-G

市级

翔安区13-02新圩片区禾安路与新霞南路交叉口东北侧

22976.289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45960~68920

2.0~3.0

40%

10%~20%

182

910

10

10

4

土地市场2023第53号

H2023G03-G

区级

海沧区05-12临港片区南海路与南海四路交叉口西北侧

34191.519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68400~102500

2.0~3.0

40%

10%~20%

364

1820

10

10

5

土地市场2023第54号

H2023G05-G

区级

海沧区05-04东孚西片区山边路与浦头路交叉口东南侧

28189.127

0601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50年

42280~84570

1.5~3.0

40%

10%~20%

308

1540

10

10

二、竞买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项目产业准入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一)2023TG03-G地块产业准入条件:①竞买申请人应为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的企业;②竞买申请人应拥有或经授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新能源车辆检测技术开发及检测装备研发等相关领域的发明专利。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二)2023XG06-G地块产业准入条件:①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企业;②竞买申请人应拥有或经授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业领域的发明专利。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三)2023XG07-G地块产业准入条件:①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的企业;②竞买申请人应拥有或授权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相关领域的发明专利。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四)H2023G03-G地块产业准入条件:①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电子器件制造的企业;②竞买申请人应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该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五)H2023G05-G地块产业准入条件:①竞买申请人应为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②竞买申请人应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该产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承担对竞买申请人的本产业项目准入审查工作并出具《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书》。

根据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及厦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若本项目由台资企业竞得,则最终成交价中出让起始价部分(1540万元)可按70%执行,溢价部分(如有)按实际金额缴交。

竞买申请人如为台资企业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步提供:①市台办认定该竞买申请人为台资企业的书面材料,②市工信局认定该竞买申请人拟投资项目为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台商投资工业项目的书面材料。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一)提交竞买申请开始时间:2023年9月13日 9:00;

(二)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9:00;

(三)建议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产业准入审查方提交产业准入审查材料,并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上传报名申请材料,以便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如竞买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产业准入审查,以及报名申请材料上传,导致管理员无法按时审核竞买材料并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挂牌(受理报价)交易时间:2023年10月3日 9:00至2023年10月16日 9:00;

(五)出让地块挂牌成交日:2023年10月16日。

(六)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二)咨询电话:竞买申请相关问题请咨询0592-5107708、0592-5107718;省厅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591-87665786。

(三)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四)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网址http://zygh.xm.gov.cn/tz/。

六、出让价款支付要求

竞得人应在2023年10月23日前按时付清本次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以上用地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5天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即按规定予确权发证。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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