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已由盱眙县审批局备案证号:盱审批(经)[2022]01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盱眙县城南人家保障房项目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西马机床东侧、穆山巷西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8.9亩(需代建公园9.9亩),总建筑面积约9.3万㎡容积率1.44、建筑密度19%、绿化率30%,主要建设装配式结构14幢楼、地下及配套建筑,其中共有产权房3幢、公廉租房3幢、安置房8幢,总户数694套,公租房168套,共有产权126套,安置房400套。
2.1.3合同估算价:275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自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2.1.5 质量要求:设计: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与供电部门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按期送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完成小区红线内外(包含接入工程和受电工程等)全部的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最终确保如期送电。
(3)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确认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费类似单项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1、①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 ( 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和包含项目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3月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3.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
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 1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故。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6月14日至 2024 年7月1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录淮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共 1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4.3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4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320/f8587105-469a-45c5-8437-ae3223268541.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
(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总承包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总分20分的60%即得分12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排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所有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链接诚信库查看,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成员均需提供。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需提供);(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链接诚信库查看,原件扫描件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条件 | 具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 相关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费类似单项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1、①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 ( 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和包含项目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如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 |||
其他要求 | 1、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4年3月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备案要求,同时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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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评标办法第 2.2.6 条所列情形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按照综合评估法中设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合格分:12分( 总分20分的60%) | ||
2.2.2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取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 (设计文件合格单位少于5名的,合格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 | ||
2.2.3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所有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工程业绩、 企业综合实力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得出各部分得分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初步设计文件: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7分 业绩:1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0 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 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总平面设计(2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
3.工程设计文件(9分) |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 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 ||
4.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 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 ||
5.绿色设计(1 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 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 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6、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7、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 ||
注:1、初步设计文件中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初步设计文件采用暗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页面设置:页面采用A3纸,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采用A3纸进行页面设置; 字体要求:投标文件字体均为黑色宋体,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其余不限;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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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 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7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 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分。偏离不足 1%的,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小数点保留两位。 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
1.总体概述(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 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 内容进行评分。 |
2.施工的重点难点(2 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 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2 分) | 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分。 | ||
注:1、本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应超过 100 页,每超一页扣 0.01 分, 最多扣 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初步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 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页面设置:页面采用A4纸,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采用A4纸进行页面设置; 字体要求:投标文件字体均为黑色宋体,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其余不限。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0.5分,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5分。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为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则需提供毕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 | |
5 | 投标人业绩 (1分) | 相关材料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业绩; (2)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费类似单项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1、①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 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 ( 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的为准如以上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和包含项目内容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重复不得分。 3、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
7.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 9 时 00 分。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306室 电话:0517-897299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盱眙县十里营新湾人家1-3号楼106室地 址:盱眙县金鹏大道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
联 系 人:赵青 联 系 人:顾德芹
电 话:0517-88265370 电 话:1801517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