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6-tp202402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静022-8437901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俊杰18602830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06 2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0736-TP20240228
采购组织形式: 一次性
合同履行方式: 闭口
合同价款形式: 固定总价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采购项目人名称: 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人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
联系人: 刘静 联系电话: 022-84379013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杰 联系电话: 18602830120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06 20:00:00 公告截止时间: 2024-12-10 17:00: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024-12-10 17:00:00 澄清回复截止时间: 2024-12-10 17:00: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2 14:00:00 项目评审时间: 2024-12-12 14:00:00

纪委举报信息
*纪委举报电话: *纪委举报邮箱:

包件信息
包件1
包件名称: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
包件编号: 0736-TP20240228/0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币种 型号/标准号 品牌厂商 规格/参数 最小订购量 预估使用量 需求号 材质 到货地点 仓库 要货时间 到货时间 备注
1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 1 人民币 / / /

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中汽研企业管理服务(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2025-2027年中汽中心二号院区供氢中心运维项目
2.2实施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雄姿道88号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
2.4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人民币96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须与开标当日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查询结果一致,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供氢及操作运维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相关案例合同)。
3.1.3人员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备1名项目主管和3名操作人员,项目主管需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A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P证和R1证),3名操作人员均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P证和R1证),以上4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A证证书信息须与开标当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查询结果保持一致,证书显示为有效。
投标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P证和R1证)证书信息须与开标当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结果保持一致,证书显示为有效。
3.1.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最近一次(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资料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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