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五)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88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城镇【2023】6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漯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五)标段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五)标段 EPC 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面积达到 154.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8800万元,共涉及11个小区。其中三标段:分别是天鹅湖小区、苹果时光、康居鑫苑、新里程等,供热面积约43.3万平方米,投资约2677.7万元;四标段:分别是东方明珠、汾河上的院子、林溪湾等,供热面积约44万平方米,投资约2416万元;五标段:分别是广天颐城、泰威中央公园、昌建外滩学府、康桥水岸等,供热面积约67.5万平方米,投资约3706.3万元。
2.3建设地点:漯河市城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
三标段:分别是天鹅湖小区、苹果时光、康居鑫苑、新里程等,供热面积约43.3万平方米,投资约2677.7万元;
四标段:分别是东方明珠、汾河上的院子、林溪湾等,供热面积约44万平方米,投资约2416万元;
五标段:分别是广天颐城、泰威中央公园、昌建外滩学府、康桥水岸等,供热面积约67.5万平方米,投资约3706.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探)、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运维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三/四/五)标段的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探)、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含施工图预算、办理图纸审查合格证等)、工艺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审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四/五)标段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限额设计,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8-07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8-27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8-27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路玉兰大厦9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56362
代理机构: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26号院
联 系 人: 楚许东 李宁宁 周通
联系电话:17739775380 18639997177 18603955992
监督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监督电话:0395-3163306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四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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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五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本招标项目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漯发改城镇【2023】6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漯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五)标段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五)标段 EPC 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面积达到 154.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8800万元,共涉及11个小区。其中三标段:分别是天鹅湖小区、苹果时光、康居鑫苑、新里程等,供热面积约43.3万平方米,投资约2677.7万元;四标段:分别是东方明珠、汾河上的院子、林溪湾等,供热面积约44万平方米,投资约2416万元;五标段:分别是广天颐城、泰威中央公园、昌建外滩学府、康桥水岸等,供热面积约67.5万平方米,投资约3706.3万元。
2.3建设地点:漯河市城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
三标段:分别是天鹅湖小区、苹果时光、康居鑫苑、新里程等,供热面积约43.3万平方米,投资约2677.7万元;
四标段:分别是东方明珠、汾河上的院子、林溪湾等,供热面积约44万平方米,投资约2416万元;
五标段:分别是广天颐城、泰威中央公园、昌建外滩学府、康桥水岸等,供热面积约67.5万平方米,投资约3706.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探)、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施工、采购、调试、验收、运维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三/四/五)标段的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探)、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含施工图预算、办理图纸审查合格证等)、工艺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招标人选取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审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四/五)标段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限额设计,一次性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执业资格。
3.3施工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需满足本款3.1、3.3、3.4的要求;设计方需满足本款3.1、3.2、3.4的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8-07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8-27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8-27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路玉兰大厦9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56362
代理机构:漯河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26号院
联 系 人: 楚许东 李宁宁 周通
联系电话:17739775380 18639997177 18603955992
监督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与舟山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监督电话:0395-3163306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三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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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供热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四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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