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2021年昌吉分公司七县市智慧法庭项目
1.2★采购内容、范围及工程量: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且不限于:1.高清庭审服务;2.智慧法庭终端(合计175件)及辅材。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内容。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4服务地点:昌吉州七县市
1.5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中选1家,中选份额100%。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1★资格要求:
2.1.1经营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③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④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
2.1.2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①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②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以及与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和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③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2.1.3不接受应答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应答人申明书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分包转包。
(2)信誉要求: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未列入新疆移动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2.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城广场1A座304室
项目负责人:李晓阳、周峰、王惠、兰春虎、侯欣
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15099370135
邮箱:wanghuiJ5262_xm.cicdi@chinaccs.cn
帐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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