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项目经理部钢筋询价采购补遗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项目经理部钢筋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询价编号:YC-CGJH-2410-5038,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购物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下表:
二、报价方式和时间:
1、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8日10:00至2024年10月31日9:00时前在铁建云采报价,并附上签字盖章版供应商报价表。
三、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本次基准价是2024年10月28日我的钢铁网赣州市场信息价网价,报价方式再此基准价上加减相应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结算是按浮动价结算,即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赣州市场第一次报价相对应规格型号钢筋和厂家(不管钢筋是9米还是12米,都按9米价格结算且不按备注价结算)加固定综合费用结算。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按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报价低于成本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视为无效。
2、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签订合同前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中标金额在50万以下的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2024.11.1-合同数量完成
2、计量方式:盘条、盘螺过磅,螺纹钢理论计重。
3、质量和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技术要求符合图纸要求。
(3)报价前请与经办人对接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
4、结算与付款方式:
4.1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 %的质量保证金后,2个月内支付至70%,4个月内支付至95%,六个月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5%的质保金。甲、乙双方应当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后30日内办理末次结算,结算付款单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公司,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签认的金额为准。乙方同意甲方以网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信用证、工银E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款项,供货期间、末次结算前,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具体付款情况以项目部资金实际情况为准。
4.2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六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 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责任。
七、其他事宜:
1、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通知后 3 天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
2、取样送检: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进场材料按规定批次进行取样送检。甲方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第一次取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项试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供应过程中甲方自检及抽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及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附件:供应商报价表
联 系 人: 周徐杰
联系电话: 13755405775
尊敬的供应商: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项目经理部钢筋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询价编号:YC-CGJH-2410-5038,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购物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下表:
物资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元/吨) | 固定综合费用(元/吨) | 增值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供货时间 |
钢筋 | HPB300φ8 | t | 34.00 | 3940.00 | 按甲方下达需求计划为准 | ||||
钢筋 | HRB400φ16 | t | 60.00 | 3730.00 | |||||
合计 | - | 94.00 | - | - |
二、报价方式和时间:
1、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8日10:00至2024年10月31日9:00时前在铁建云采报价,并附上签字盖章版供应商报价表。
三、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本次基准价是2024年10月28日我的钢铁网赣州市场信息价网价,报价方式再此基准价上加减相应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结算是按浮动价结算,即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赣州市场第一次报价相对应规格型号钢筋和厂家(不管钢筋是9米还是12米,都按9米价格结算且不按备注价结算)加固定综合费用结算。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1、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按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报价低于成本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视为无效。
2、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签订合同前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中标金额在50万以下的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2024.11.1-合同数量完成
2、计量方式:盘条、盘螺过磅,螺纹钢理论计重。
3、质量和技术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技术要求符合图纸要求。
(3)报价前请与经办人对接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
4、结算与付款方式:
4.1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 %的质量保证金后,2个月内支付至70%,4个月内支付至95%,六个月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5%的质保金。甲、乙双方应当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后30日内办理末次结算,结算付款单须由甲方项目经理、公司,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签认的金额为准。乙方同意甲方以网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信用证、工银E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款项,供货期间、末次结算前,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不计利息延期支付。具体付款情况以项目部资金实际情况为准。
4.2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六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 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责任。
七、其他事宜:
1、供货时间及地点: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通知后 3 天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
2、取样送检: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进场材料按规定批次进行取样送检。甲方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第一次取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项试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供应过程中甲方自检及抽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及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附件:供应商报价表
联 系 人: 周徐杰
联系电话: 1375540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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