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贻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新城11街区
  • 公示时间:2023-08-08至2023-08-21
  • 受理时间:2023-08-08
  •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一台电子能量为6GeV、发射度好于60pm·rad的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简称HEPS)及同步辐射实验系统,HEPS主体包括直线加速器、低能输运线、增强器、高能输运线、储存环五部分;同步辐射实验系统主要由光束线、实验站和辅助实验室组成的光束线站。上阶段已批复环评拟建设14条光束线站,现阶段增加至17条光束线站。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地面建筑物、室内外给排水、供电、通风空调、辐射防护、消防报警等设施。本项目投资47.97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50658.2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建成后,将使我国在加速器技术、高能X射线应用等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幅全面提升同步辐射装置对于我国科学研究的整体支撑能力。
  •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二次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230803.pdf
  • 公众参与说明: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 联系人:王贻芳
  • 联系电话:01088236076
  • 环评单位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审批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100048
  •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 传真电话:68413836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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