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界市永定区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智采字[2023]第006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张家界市永定区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测绘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测绘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3]第0069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计价标准:湘财建【2014】22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7、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上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有测量业绩1项(面积800亩及以上,复合类型如设计测量一体项目也计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起至2023年06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和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安中路永定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0744-8517116
邮 编:42700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邮 编:427000
电子邮箱:2585326729@qq.com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测绘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23]第0069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计价标准:湘财建【2014】22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5、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C0904-测绘服务 | 张家界市永定区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测绘服务 | 1 | 项 | 本项目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报价,下浮比列不低于20%。其中:①项目勘测费费率:1.65%;②竣工测量及工程复核费费率:0.63% | 详见磋商文件 |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7、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上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0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有测量业绩1项(面积800亩及以上,复合类型如设计测量一体项目也计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5月31日起至2023年06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yd.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和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张家界市永定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安中路永定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0744-8517116
邮 编:42700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子午路公园世家7栋B单元7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邮 编:427000
电子邮箱:25853267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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